一、办理流程
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补办由职称申报推荐主管部门受理。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证书补办的所需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按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省住建厅职改办。厅职改办审核后受理符合要求的申请。申请材料经审核准确、真实的,予以补发证书,证书办理完结后厅职改办通知主管部门领取新证书。
二、受理时间
厅职改办受理证书补办材料的时间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
三、所需材料及受理要求
(一)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复印件1份;
5、刊登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
6、1寸近期标准证件照1张;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补办名册表》
1-6由持证人本人提供,7由主管部门提供。
(二)受理要求
1、主管部门审核持证人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收取身份证复印(含正反两面)。
2、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包含证书编号页。
3、刊登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须为省级及以上报纸(如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经济报、四川法制报等)。证书遗失声明应包含:现工作单位、证书持有人姓名、资格名称、专业名称、证书编号、遗失声明作废,提供的报纸须为整版,不能裁剪。
4、1寸近期标准证件照须相纸冲印。
5、报送纸质材料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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