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及以前年度厅属职称历史信息归集工作的实施细则

2025-05-19


四川省建设人才开发促进会

〔202511

                                       

关于开展2014年及以前年度厅属职称历史信息归集工作的实施细则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网上核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启动开展2014年及以前年度厅属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历史信息归集工作,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及以前年度厅属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历史信息归集工作的函》(川建人教函〔2025〕1121号)文件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安排,四川省建设人才开发促进会将按照住建厅的相关要求,开展2014年及以前年度厅属职称历史信息归集工作(仅针对职称评审表主管部门盖章处为四川省建设人才开发促进会的人员),现将的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2014年及以前年度经我单位上报的,并经住建厅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初聘、确认通过的人员。申请人员可在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正文第   一   段处核实上报单位名称。如非我单位上报的,请自行联系对应主管部门咨询。

二、申请时间

从2025年5月6日开始申请,常年接受个人申请。

三、申请所需材料

下列材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后上传至系统,第1-4项资料均需提供,不能完整提供第2-4三项资料人员需提供第5项资料,(相关内容需填写后打印,不得手写,以免信息无法辨认)。

1.本人身份证,包含正反面(如身份证号码变动等,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2.本人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办理过职称证书补办的人员,需提供补办后的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专业与评审表不一致的,以评审表职称专业为准,并由相应的职称证书办理单位出具说明。

3.省职改办或住建厅职改办发布的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

4.职称申报评审表、初聘呈报表或确认呈报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

5.《2014年及以前年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信息核对表》(见附件4),需本人签字、主管部门核实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三、申请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请形式。按照个人申请、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

1.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申请个人用户注册并完成人脸识别(下载“天府通办”APP),依次点击“直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确认类)”—“在线申请”进入系统填写申请,明确信息无误后选择上报至对应主管部门,按系统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原件、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上报成功后系统显示“上报成功”。

2.如未领取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和技术职称评审表的相关人员,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职称证书原件到现场领取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原件和技术职称评审表。

3.若职称证书原件、评审表、任职文件原件不能完整提供的,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查询并填写《2014年及以前年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信息核对表》(见附件4)经确认后,再进行申报。

(二)部门审核

个人申请系统上报成功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原件、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014年及以前年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信息核对表》原件到四川省建设人才开发促进会(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1302)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部门审核成功”。

(三)复核受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拟每季度对审核通过人员职称信息进行集中复核受理,复核通过后系统显示“职改办已受理”。

(四)办理电子证书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将复核通过人员职称信息上传人社部门职称信息系统并按程序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请人可使用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人事人才”—“电子职称证书打印”,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查询并下载。电子职称证书与纸质职称证书编码规则不同,不影响正常使用。

联系电话:028-85438389,许老师,叶老师

附件1:申请办理2014年及以前年度厅属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历史信息上传工作流程

附件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及以前年度厅属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历史信息归集工作的函

附件42014年及以前年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信息核对表



四川省建设人才开发促进会

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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