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及
评审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工程系列部分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成经信人函〔2025〕70号)安排,现将评委会接收人员评审申报材料报送、评审费缴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申报成都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专业2025年度职称评审,且线上申报资料已被评委会接收的申报人。
二、《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报送要求
(一)装订要求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通过评审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打印时间应晚于评委会线上接收时间)。为避免《申报表》在运输过程中受损或脱页,请申报人按照附件1样式制作胶装封面,并使用白色皮纹纸胶装成一册。
(二)填写要求
1.《申报表》“诚信承诺书”页:“申报人员”栏目,由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签署日期;“申报人工作单位”栏目,由工作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名、填写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2.《申报表》“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页:由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签署日期。
3.《申报表》“推荐审查意见”页:按照评审系统内审核流程提示,由工作单位及相应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盖章并签署日期。
4.特别提示:《申报表》各栏目填表时间应按实际填写日期如实填写,确保真实准确。
(三)报送时间要求
1.申报人将《申报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社部门,各部门汇总并统一报送《申报表》,评委会办公室不接收申报人个人报送材料。未按要求或未及时报送《申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2.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社部门于2026年3月13日前将《申报表》交至成都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安北路4号2楼203办公室)。
三、评审费缴纳安排
(一)缴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费每人次320元(含答辩费80元)。
(二)缴费方式
申报人登录“评审系统”,在“我的申报”查看缴费通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缴费。
请申报人核对缴费人姓名、缴费金额等信息是否正确,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完成支付,截图留存缴费凭据并按系统提示上传。
(三)缴费时间
请申报人于2026年3月13日上午12点前完成评审费缴纳,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电话:028-81473921
附件:1.胶装封面制作样式
2.成都市各区(市)县职称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成都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2月24日